
深圳要債公司講解破產的公司該如何償還債務
公司即使破產了也需要對其債務進行清償,能不能進行完全清償則是另一回事。公司破產根據法律規定必須要進行破產清算,通知債權人。因此接下來將由深圳要債公司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公司破產了債務怎么辦的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公司破產了債務怎么辦
公司破產后對公司的財產要進行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以下職權: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之所以通知債權人,是因為清算之后要對公司的債務進行清償,為了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要通知債權人知曉公司已經破產。而得到消息的債權人則需要積極主張自己的債權,公司則根據債權人的主張清償債權。
對不足清償的債權,已經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根據法律的規定獲得優先受償的權利。
二、破產程序的特點
與其他民事訴訟程序相比,寧波討債公司總結破產程序有以下幾個特點:
(1)破產程序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訴訟程序。破產程序屬于民事訴訟程序的范疇,但它又是解決公司破產的專門的法定程序。破產案件的處理首先要符合破產程序的專門規范的要求,只有在破產程序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
(2)破產申請程序中,只有破產申請和人和被申請人,沒有原告和被告。破產程序是由于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的破產申請而開始的,而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訴。
(3)破產程序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債權人存在。因為破產程序的重要功能是將債務人的財產向全體債權人公平合理地分配。防止個別債權人優先得到清償等分配不公現象。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則不會出現上述情況,也只要適用一般民事訴訟程序就可以了。
(4)破產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制。破產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制主要是為了盡快結束破產后的善后處理工作,避免曠日持久的訴訟,使債權人遭受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