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費越低的討債公司就越好嗎
目前在討債公司討債收款的這一業務的監管比較寬松,沒有明確哪個部門負責。在債務行業的發展過程中,由于成本低、門檻低,很多不具備開展這項業務能力的企業和個人也被混在了一起。目前,除缺乏行政監督手段外,行業自律組織尚未形成,收費的定性和定量難以形成有效標準。因此,幾乎沒有一家公司有自己的收費標準和制度,但是由于成本相對固定,一般公司收取的費用都差不多。一些小公司為了吸引客戶,故意拉低價格作為自己的虛頭。 它們在接收了客戶的債權委托后,要么會吃單走人,要么會不斷的收取手續費、差旅費等。最后的結果只能是客戶付出了大量的成本,但是距離追回債務依然遙遙無期。

深圳要債公司堅持誠信原則,建立公證透明的收費制度。最低收費為所欠金額的30%,若欠款低于$100,000,最高收費為45%。但是這筆費用是在完成債務后收取傭金,不花客戶一分錢。只有實力強大的債務公司才敢于采用成功的再收費方式,這是對客戶權益的保護,也是一種信心。
作為在深圳享有盛譽的正規債務公司的咨詢公司,我們每天可以接到很多客戶的電話和面對面的咨詢。在進行義務咨詢時,客戶往往會密切關注價格。債務的成本直接關系到客戶的成本,所以關注也不難理解。但在選擇債務公司時,價格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只注重價格而忽略服務質量,因小失大。在市場經濟中,產品的價格與其價值成正比。如果債權人能夠收回自己的錢,他們一般不會選擇債務公司。所以既然追索權公司要收回的債務是更難收回的死債、違約。這樣的賬戶需要大量的成本和精力才能收回,因此合法債權人收取的費用不可能很低。對于客戶來說,低收費大多是一些小公司沒有擔保,甚至是詐騙公司。為什么很多債務公司收取30%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