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的好公仆,為農民工要回165萬工程款
兩家公司拖欠工程款,起了老賴。原告與被告公司交涉多年,心力交瘁,2018年又被查出重病,眼看著無力醫治,生命都將面臨威脅。3月20日,徐州沛縣法院法官來到了縣某醫院病房,將165萬救命錢交到了原告家人手中。原來,原告家人在萬般無奈之下,找到法院求助,執行局法官立刻成立工作組,經過法官的持續努力,用了20多天,終于將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
2012年,李某承接某慶公司、某和公司的樓房施工工程,卻不想工程完工后兩公司卻一再推脫不肯支付工程款,李某與兩公司多次協商均未能解決。2016年末,厭煩了兩公司互相推脫的李某起訴至沛縣法院。后雖沛縣法院判決李某勝訴,但兩公司不服,上訴至徐州市中院。2019年1月,市中院駁回兩公司上訴請求,維持原判。2月底,李某委托家人向沛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之初,李某的兒子就找到了沛縣法院執行局法官,告知了李某的情況。原來,李某這幾年一直為欠款奔波于兩公司之間,心力交瘁,2018年,他被查出了身患重病。由于兩公司遲遲不肯歸還欠款,李家已經無力支付醫藥費,李某的病情越來越重。
得知這一情況后,法官做了兩手準備:
1、承辦法官立刻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預案。經查詢發現某慶公司目前還在正常經營,并查詢到其名下3個銀行賬戶中有共計80余萬元的款項,于是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凍結并扣劃了該筆款項至法院賬戶。
2、法官聯系到被執行人某慶公司法人,將原告情況向對方說明,并告知如果不盡快自動履行還款責任,法院執行局將加大強制措施。在法官詳細闡釋法理并曉之以情勸說下,某慶公司的法人孫某終于認識到了拒不履行的錯誤,承諾兩天之內,把欠款匯至沛縣法院。
孫某如約履行。承辦法官立刻將165萬余元的案件款支票送到了醫院